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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交警将设“值日警官” 下月起正式上岗
发布时间:2006年09月27日   阅读次数:743次  

  合肥市交警支队昨日宣布,从10月份起,该市各级交警部门和窗口单位均将推出“值日警官”,他们将代表所在部门最高领导受理市民投诉、监督民警执法行为,实行“首问负责制”,彻底杜绝市民投诉时可能面临的推诿扯皮等不良现象。据悉,设立“值日警官”制在我省警方尚属首次。

  据了解,“值日警官”系合肥交警支队机关、各执勤大队、车、驾管所设立的综合督查岗位,“值日警官”可以代表支队长、大队长、科长、车、驾管所所长等各级部门的最高领导受理市民的投诉、监督民警执法行为、考核便民服务。“值日警官”将负责接待市民咨询和求助,为市民解难答疑;负责受理市民投诉,依法纠正因民警执法偏差造成的投诉,保证投诉人停访息诉。同时,对单位“窗口”秩序、警容风纪进行督查考核,及时发现民警的违法、违纪“苗头”。“值日警官”在履行职责时,对不服从指挥的民警,要及时向领导建议给予处理。

  此外,“值日警官”要落实“首问责任制”,当市民前来咨询、投诉有关事项时,要耐心细致地解答、办理、转交或引导,避免让市民多跑冤枉路,要主动引导当事人到具体承办部门,让他们方便、快捷地找到经办人员,及时办理。如果遇到一时不能及时答复、办结的事宜,“值日警官”必须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并与当事人约定时间、按期答复。

  据悉,“十一”黄金周结束后,合肥市交警支队“值日警官”制度将正式启动,经过一段时间的严格培训,“值日警官”将正式上岗和市民见面。按照规定,交警支队机关“值日警官”将设在支队信访办、事故科和秩序科,市区各交警大队“值日警官”设在大队事故科、事故中队,车、驾管所以及三县车管所“值日警官”设在业务大厅。此外,三县交警中队也要分别在中队值班室设置“值日警官”。(芮峰 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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