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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省物价局获悉,从即日起至2009年8月9日期间,我省对申报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收费执行新标准,即笔试每人每科45元,面试每人80元。
物价部门强调,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的考试,不得向应试人员收取专业考试(测试)费、面试费等任何费用。事业单位录用人员考试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应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依据,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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