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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可支配收入构成看,工薪收入的快速增长是拉动可支配收入上涨的主要因素。1~7月份,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工薪收入为4386.25元,较去年上涨627.56元,涨幅16.7%,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88.5%。从支出构成看,消费性支出、购建房支出和社保支出仍然是导致家庭总支出较快增长的主要因素。其中,购建房支出增幅持续攀高,增幅高达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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