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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同意我市筹建“安徽黄山经济开发区”
发布时间:2006年07月28日   阅读次数:555次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向市政府专门行文,同意我市筹建安徽黄山经济开发区。

该文称,“安徽黄山经济开发区”前期工作基本符合国务院批准的《清理整顿开发区的审核原则和标准》,同意筹建“安徽黄山经济开发区”。开发区筹建期间,有关政策比照省级经济开发区执行;“安徽黄山经济开发区”位于屯溪中心城区西北部与休宁县、徽州区交界处,规划面积按10平方公里控制,四至范围由国土资源部门核定。

  该文同时要求,“安徽黄山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要以高新技术产业和环保产业为主,适当配套必要的物流仓储、金融等设施;要制定、完善开发区总体规划和“十一五”发展规划,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不断完善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招商引资步伐,以此带动黄山经济社会发展。黄山市政府要加强对开发区筹建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促进开发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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