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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四大行业之一——盐商
发布时间:2006年07月06日   阅读次数:6205次  
徽商四大行业之一——盐商

  徽商业盐,是随着明初实行开中制而出现的。当时明王朝根据边防军事需要,凭藉所控制的官盐,定期或不定期的出榜召商往边地输送军需物资(主要是粮食),然后按价付与盐引(引,盐之文凭),允其行销。徽商中的一部分人为利所驱,也挟盐,开赴九边。如歙籍盐商汪玄仪早先曾“聚三月粮,客燕、代,遂起盐荚”。休宁盐商王全也曾“蒙故业,客燕、赵、齐、楚间”。

  当时业盐,专以粮换引,售引为业者,称为“边商”;专以到指定盐场守候支盐,再到指定地区销出者,称为“内商”。徽商开中九边,本小力微,人孤势寡,自然多为“内商”。

  弘治年间,户部尚书叶淇提出开中变法,用纳银开中代替纳粮开中。徽商随着资金的不断增多,可在当地纳银购引,业盐谋利,他们便兼顾旧业;主事开中,纷纷涌入“内商”之中,同南下“内商”’中的徽商合于一起,结成一团。特别是余盐开禁以后,盐商可径自向灶户购盐,徽州盐商人数又一次激增,其资金,势力也急剧膨胀.与之相反,“内商”中的其他开中商人,主要是山、陕商人南下淮、浙盐场后,因远离本土,商线拉长,消耗了实力,再加上南下进入徽商势力范围,处处受到排挤和打击,因此难以立稳脚跟,结果徽商逐步形成“内商”的主体。

  在清代,徽州盐商内部的专业分工及其组织机构,较之明代更为细密。《清史稿》云:“凡商有二,曰场商,主收盐;曰运商,主行盐。其总揽之者曰总商,主散商纳课。”

  “场商”,系指寓居各盐场的商人,他们专以向灶户收盐为务,是商人中直接控制盐业生产,并与灶户建立包购关系的一部分商人。徽州场商人众,他们的经营,对整个两淮盐商行销活动影响极大。乾隆年间,两淮盐总鲍志道,亦是由拼茶盐场来到场州的。

  “运商”,是指占有引窝的行盐之商。因其销运引目的性质不同,名称亦稍有异。如行销纲盐者,即日“纲商”;运食盐者,称之为“食商”。但在实际的行销过程中,由于纲、食并行,界限亦不明显;如顺治十五年行销上元、江宁8县食盐的徽商张子谦,即认运食盐96700引,纲盐138840引。

  “总商”,是诸运商与盐政交涉的代表,也是清王朝为便于催缴盐课而设。所任者,皆为“资重引多”和“家道殷实者”。可见,总商是两淮盐运中之核心人物。在两淮总商中,以徽州人所占比例最大,势力亦最强。《扬州画肪录》记载,当时两淮盐总为30人。乾隆皇帝南巡,扬州“自高桥起至迎恩亭止,两岸排列档子,淮南、北30总商分工派段,恭设香亭,奏乐演戏,迎銮于此”。又云:“乾隆辛未,丁丑南巡,皆自崇家湾一站至香阜寺,由香阜寺一站至塔湾,其蜀冈三峰及黄、江、程、洪、张、汪、周、王、闵、吴、徐、鲍、田、郑、巴、余、罗、尉诸园亭。”这些以其园林著称的诸姓氏,除尉、田两姓可能非属徽人,其余诸姓,皆是徽州名门望族。最为出名的,乃是歙县盐商。两淮盐商世守其业,盐业销运始终控制在上述姓氏的徽人手中,徽州其他小姓、细民,是根本无法钻入淮盐的世袭领地中来的。

  两淮“运商”中之“总商”,多为徽人担任,对于淮盐产销方面的各个环节,亦为徽商所把持。清初,还出现“巡商”,其目的是巡查各盐场,以防私煎私鬻。雍正时,两淮煎盐用“火伏法”,所谓“火伏”,即是一昼夜每具盘铁、锅馓产盐千斤的定额。每一火伏,均由场商造册立案,由巡商嵇查督办,“灶户临烧向本商领取旗号,举火则扯旗,息火则偃旗。”用此法以防私煎。每次息火之后,由灶户填写单页,申报灶长、灶头及商人,并由商人将盐统运商垣贮存,以资商支,不许颗粒私卖。巡商还配合长江和盐场运盐河巡江兵勇官弁巡察缉私;从而保障了纲、食盐商的利益。

  盐商中,还有水商,或称水贩、水客,是领取水程中转引票的中小盐运商人。按清代行盐口岸规定,纲、食盐商把盐运到岸,或分售盐店,井通过口岸盐店批发各小盐店售卖;或交水商,由他们向当地驿盐道领取水程引票,行销府、州、县各地。淮盐行销水运路线,多以长江、淮河流域,故而长江中下游以及江淮之间,皆为徽州人经营盐货之域。长江沿岸城市,随处可见徽人足迹,并以坐贾居多,也不乏在乡村开盐店者。如道光廿九年,徽人“汪左淇,同弟实卿、逊旃,蛭湖,缘道光廿七年冬间,在昌化县百牛桥镇地面顶戤盐典一业,”所立合同墨据,说明徽州盐典开设已深入到乡间村镇之中。

  明末以来,徽州盐商已形成集团,控制了淮盐产、供、销的特权,在两浙业盐活动也十分活跃。在这种条件下,徽商中的“总商”所攫取的盐业高额利润是惊人的,因此积累的资本,极其雄厚。如《淮鹾备要》云:“闻父老言,数十年前淮商资本之充实者,以千万计,其次亦以数百万计。”所以时人亦有“江淮繁富,为天下冠’’的说法。而且徽州盐商人数也大占优势。据光绪《两淮盐法志》记载:自明嘉靖至清乾隆期间,在扬州的著名客籍商人共80名,徽商独占60名,山、陕各占10名。嘉庆《两浙盐法志》记述,明清时期,在浙江的著名盐商共35名,其中徽商就占28名。由此可见,徽商在两淮两浙盐业界的显赫地位。

徽商四大行业之二——典当商

  典当业是中国封建社会里最古老的一种信用行业,专为私人提供抵押品贷款,最早称为“质”和“质库”。到了明朝,名称就有10多种,通常称之为“当铺”。

  明、清时期,徽商经营典当业遍及长江中、下游一带城镇。长江以北,徽州典当商也很得势,《明神宗实录》中记载的河南巡抚沈季文言:“今徽商开当,遍于江北。赀数千金,课无十两。见在河南,计汪充等二百一十三家。”除此,北京和山东、福建、广东诸省也都有过徽州典当商的踪迹。经营典当业以休宁人最为活跃。明人凌蒙初在《初刻拍案惊奇》中描写的休宁商山大财主吴大郎有百万家私,号称“吴百万”,他就是一个经营典当业的巨商。清末翰林许承尧在《歙事闲谭》中称:“典商大多休宁人……治典者亦惟休称能。凡典肆无不有休人者,以专业易精也。”

  典当店铺多为石库门面,并在外堵或影壁上,写上一个楷书大“当”字,大到几乎占了整个墙面。店堂里面高大,窗户却又高又小,光线晦暗,黑黝黝的由壁上,贴着一些红纸条,上面写着“失票无中保不能取赎”、“虫蛀鼠咬各听天命”、“古玩玉器周年为满”、“神枪戏衣一概不当”……。店堂横门一溜砖砌的高柜台,差不多超过中等人一头,只有仰脸踮足高举双手,才能交货接钱。因此,“高柜台”就成了典当店铺的别称。

  徽州典当商属于徽商中的“上贾”,资本极为雄厚,在当时激烈的商帮竞争中’,他们联合族人乡党集中于一地同治典业,以较低的典利排挤其他商帮而占领市场。明人周晖在《金陵琐事录》中称:“当时南京的当铺总有五百家,福建铺本小,取利三分四分。徽州铺本大,取利一分二分三分,均之有益贫民。”在取和予上,徽州典当商很注意掌握分寸,在“予”时好象吃了亏,而在“取”时却终究能占大便宜。明代休宁人程锁在江苏溧水开当铺,坚持“?居息市中”,“终岁不过什一”,“使得细民称便,争赴长公(程锁)”,他本人也从一个资本不大的典当商,成了“累资万金”的富翁。

  徽州典当商在内部管理上很有特色,主要是分工精细,制度严明。据清末民初老当铺客介绍,明清时期,一般规模的典当店铺里,都设有“柜台先生”二至三人,鉴别顾客典当的货物,评估价钱,写票二人,专写当票;中班六人,有正有副,负责货物打包;挂牌二人;学生10余人,按能力大小依次排成序号,序号l至6的学生分别协助各管事料理业务,序号7以后的学生负责跑包楼,送包取包;管事若干人,分管包房、钱房、首饰房和账房,人人各有所司,各司其职。“柜台先生”统称“朝奉”,原来在封建社会里,凡是典当店铺开业,必经朝廷核准,也就是“奉旨经办”,谁也不得借题滋扰。“柜台先生”对货物鉴别眼力极高,古玩字画、珠宝玉器、苏绣宁绸,皮棉衣物样样精通,一眼就能作出准确判断。不仅如此,他们还老于世故,与社会上各阶层人物打交道,很会察言观色,相机行事。“柜台先生”收当货物到存入包房,每经一手,各人都需认真仔细地对照验点,一旦出了差错,就层层追查,谁出的差错,由谁照价赔偿损失。因此做生意时,人人谨慎负责,谁也不敢打半点马虎眼。

  徽州典当商对典当取利以及满当(典当满期)后因顾客无力赎取而转销的货物盈利,并不全由老板独得。一般规定字画古董,包当包销,即由“柜台先生”取当,瞒当后无人赎取,由柜台先生经销,除当银外,盈利归“柜台先生”所得,老板从中抽取一定比例的利钱。如果收当了假货,亏损亦由“柜台先生”自负。铜锡器满当后的存留货,则由中班经销,盈利归中班。其它金银首饰以及衣类等满当后的存留全由老板经销,盈利归老板所得。另外,老板还根据生意情况,奖赏夥计一定的小费。同时,业务能力强的学生可以升入中班,中班也可以升入“柜台先生”。随着职位的升迁,不仅能获得较好的待遇,而且有更多的获取额外收入的机会。这些措施关系到夥计的切身利益,所以促使了夥计努力钻研业务,提高鉴别货物真假优劣的能力,也使夥计乐于为老板效力。

  徽州人经营典当业发展成为徽商四大店业之一,其数量之多,规模这大,资本之雄厚,是其他商帮不能比的。有的由典当起家,后来还成为钱庄资本家。上海9个钱庄资本家中就有一个是徽州人。

徽商四大行业之三——茶商

  徽州地处亚热带,重峦叠翠,雾色空檬,土地肥沃,气候温和,宜茶宜林,茶叶便成为徽商赖以发迹的主要行业之一。

  徽州商人四出经营茶叶,史料可查,始于明代。而徽州的茶叶买卖是很早的。唐元和十一年(公元816年),诗人白居易的著名诗篇《琵琶行》中曰:“商人重利轻别离,前月浮梁买茶去。”说明原属祁门之浮梁,远在1100多年前就已成为茶叶的集散地。唐咸通三年(公元862年),歙州司马张途著的《祁门县新修阊门溪记》中所载:“千里之内,业于茶者七,八矣。由给食、供赋,悉恃祁之茗,色黄而香。贾客咸议,逾于诸方.”可见当时祁门茶市相当兴隆。宋代《贡茶录》所说的:“早春英华,来泉胜金”,诸名茶皆出自徽州。

  徽商经营茶叶,有茶号、茶行、茶庄、茶栈等多种类型。“茶号”犹如当今的茶叶精制厂,乃从农民手中收购毛茶,进行精制后运销。“茶行”类似牙行,代茶号进行买卖,从中收取佣金。“茶庄”,乃茶叶零售商店,以经营内销茶为主,后期亦少量出售外销茶。“茶栈”,一般设在外销口岸,如上海、广州等地,主要是向茶号贷放茶银,介绍茶号出卖茶叶,从中收取手续费。

  徽商的内销茶经营,谓之“茶庄”,明代即有茶叶运销京津的,迩后遍及东北、鲁、豫、江、浙、沪等地。清代是徽州茶商的鼎盛时期,乾隆年间,徽商在北京设有茶行7家、茶庄千家以上,在津、沪开茶庄也不下百家。茶叶经营日盛,由大城市延伸到小城镇,江、浙等一些小镇也有了徽籍人开的茶店。其时汪茂荫的祖父汪槐康就在通县开设森盛茶庄。当时,内销茶花色品种甚多,有松萝、六方、毛峰、烘青、炒青等数类数十种,后又有各种花茶,所以有“茶叶卖到老,名字记不清”之说。茶商在外开茶庄、茶行很快发迹者,各地均有,明清歙人吴景华、吴永祥、吴炽甫在京经营茶叶,均成为赫赫巨富。

  徽商的外销茶经营,谓之“洋庄”,始于清嘉道前后。当时英国控制印度,大量鸦片输入我国,换取丝茶。徽商开始是“漂广东”,由于海禁,当时买卖双方只能在船上做交易,价格茶商可以自主,因之利润较高,谓之“发洋财”。五口通商以后,交易地点慢慢转移到上海。婺、休、歙三县茶商以新安江运输方便,集中在屯溪设号精制,得名“屯绿”,销往俄国和欧美国家。在“屯绿”外销兴盛的1920年,屯溪茶号达109家之多,故有“未见屯溪面,十里闻茶香,踏进茶号门,神怡忘故乡”和“屯溪船上客,前渡去装茶”之诗句。1875年,自闽罢官回乡的余干臣,在祁门按“闽红”的制作方法,改“绿”为“红”,从此,祁门功夫红茶开始问世,销往国外。“祁红”茶号也发展到近百家。1915年,“祁红”在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上荣膺金奖。

  茶号系季节性经营,然徽州茶商并不闲暇。他们多半兼营其它行业,或开钱庄、布店、南货店,或为木材、粮油行商.在上海茶界的郑镒源,洪纯之两巨子,就分别兼营钱庄和绸、瓷业。一些中小茶商,在茶季来临,资金重点投入茶叶,茶叶脱手,又在沪、杭采购各类商品回徽州贩卖,所以徽州茶商大都家大业大,根基甚牢。

  历来茶商均是各自经营,清末吴俊德、洪其相发动建立六邑茶务总会,才有了茶商组织。30年后改为茶叶公会,但都是办理日常事务,并不研究生产经营。且徽州茶商素无外贸机构的设置,这就给外商造就机会,操纵市场,尽量压低外销茶价,有些茶栈也从旁以回收贷款等方式施加压力,迫使外销茶商就范。抗日战争开始,渠道不畅,外销阻滞,“祁红”与“屯绿’出口日渐减少,1944年,由最高收购26万担,下降到不到8万担,当时,多少茶商为之衰叹!

徽商四大行业之四——木商
 

  木材贸易是徽商经营的一个传统项目。徽人做木材生意,至迟始于宋代。与其他行业相比,做木材生意可以说是一种比较更担风险的买卖了。正如方志所称,徽州木商“以其赀寄一线于洪涛巨浪中”。如果把木排比作褐色的长龙,那么,在几个世纪中,拥赀巨万的徽州木商正是凭着自己的胆识,驾驭着这条长龙,冲破惊涛骇浪,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架设牢固的桥梁.

  古徽州辖歙、黟、休宁、祁门、绩溪、婺源六邑,木商以婺源为著,休宁次之,祁门、歙县等又次之。“婺源贾者率贩木”,势力最为雄厚。光绪《婺源县志》载:在湖南德山,“婺邑木商往来必经其地,簰夫不下数千人”,并披露说徽州本商在水中放木排用的竹缆绳(篾缆),是由名噪一时的婺源木商程文昂始创的。

  徽州多木商,与当地山多田少、水路交通便捷的地理条件,以及民间靠山吃山、种山养山的风俗习惯,有必然的内在联系。宋歙人罗愿在《新安志》中说:“民以茶、漆、纸、木行江西,仰其米给”,又说“休宁……山出美材,岁联为桴,下浙江,往者多取富”。在徽州任过司户参军的南宋诗人范成大在他的一个集子中也记载说:“休宁山中宜杉,土人稀作田,多以种杉为业。杉又易生之物,故取之难穷,出山时价极贱,抵郡城已抽解不赀。”徽州之木,松杉为多。民间栽杉以三十年为期一伐,谓之拚山。以种杉为业的徽民,将成材的松杉作为商品拚给专事木材贩运的商人,赚取货币收入,再去换取生活必需品。据传,当年南宋迁都临安(杭州),大兴土木,所需木材,多由徽州木商提供。

  徽州木商拚木贩木,讲究季节性和周期性,采伐贩运的过程也有一定的规律。清代休宁人赵吉士在《寄园寄所寄》中就有这样的记载:“徽处万山中笔,每年木材于冬时砍倒,候至五六月,梅水泛涨,出浙江者由严州,出江南者由绩溪,顺流而下,为力甚易。”木商的整个经营活动,包括拚山、采伐、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他们在深入产区“采判木植”的基础上(俗称“买青山”),于冬季雇佣木客上山砍伐,蹲山棚、做“白杉” (徽人称刮去皮的杉木为“白杉”)或锯松板。尔后,将“白杉”或松板驮运下山,堆放谷地。再就是量尺、打印、编排等等,要整整忙一冬,候至次年五六月,梅水泛涨,再编成浮排置入小川小河之中,运到水路交通干线之岸,由排工编成大排,顺流而下。如果是在徽州本土贩木的话,那么这最后的出口商路一般有二:一是出浙江者,由歙县浦口顺新安江而下,二是出江南者,由绩溪顺流而下。

  徽州木商的活动范围,并非局限在本土拚山贩木,他们还远赴其他产地采购木材,转贩求利。与徽州接壤的浙江、江西,是徽州木商贩木最为活跃的省份。明代浙江开化的杉木,几乎全部仰给徽商拚木。崇祯《开化县志》中说:“开(化)地田少,民间惟栽杉木为生……杉利盛时岁不下数十万……然而仰给于徽人之拚本盈”。清初成书的《醉醒石》第四回中提到:家居衢州开化县城外的徽州婺源籍人程翁“是个木商,常在衢、处等府探判木植,商贩浙西南直地方”。《详状公案》中记载徽商王恒带家丁随行十余人到常山贩杉木,一次拚买丁氏山林即“用价银一千五百两”。浙江严州淳安、遂安两县多山,盛产木材,徽州木商亦“岁经营其间”。

  徽州木商还深入到湖南、湖北、四川等省的少数民族地区去采贩木材。关于这方面的记载,在《婺源县志》里是最多的。湖南木材主要产于湘西山区,这里多有苗族人民居住,故所产木材又称“苗木”。康熙(婺源县志》中说当地木商“贩木苗疆”,指的就是到湘西山区贩“苗木”。不论是“贩木湖南”,还是“货木三楚”,所贩之木,皆编排放入长江,输往江南等地。

  值得注意的是,徽州木商还在一些商埠重镇开设“木行”。所谓“木行”,即旧中国经官府批准设立的一种专为木材买卖双方说合交易、抽收佣金、监督商人纳税,并向官府缴纳牙税的一种专业组织。徽州木商在外埠开设的木行,以旧时杭州候潮门外的“徽商木业公所”最为出名。据《徽商公所征信录·序》载,该木业公所“(于)乾隆间,创自婺源江扬言先生,其子来喜又于江干购置沙地,上至闸口,下至秋涛宫,共计三千六百九十余亩”。咸丰、同治年间,公所被焚,木业一蹶不振。宣统初年,经木商江城(婺源人)等人倡议重建,栋宇重辉,规模重整。清末民初,休宁木商江锦山开设在杭州闸口的木行,也是很出名的。据新编《休宁县志》记载:民国时期,休商在杭州开设的木行很多,程友恭开设的三三木行,资金250万元。张天佑、张彦昭开设的乾记木行,有资金400万元。

  历史上徽人经营木业而出人头地者不乏其人,他们往往利用替宫廷采办木材的机缘,因致大富。如,明万历年间修乾清、坤宁宫,徽州木商在北京大肆活动,利用采办官物,进行木材走私。据陈眉公《冬官记事》载,当时婺源木商王天俊等“广挟金钱,依托势要,钻求割创付,买木十六万根,勿论夹带私木不知几千万根。即此十六万根,税三万二千余银,亏国课五六万两”。又如,明天启年间,歙县西溪南人吴养春在黄山占有山场2400多亩,每年单木材一项收入就有几万两银子。天启皇帝在北京建宫殿,都用了他的木材。再如,明崇祯七年工部修造皇陵,祁门木商廖廷训受命采购木材,诏赠“御商”。

责任编辑:中国国际徽商网 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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