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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制定专项政策 30条举措力促民营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7日   阅读次数:1737次  

         记者11月26日从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大会获悉,省委省政府已制定《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在提升核心竞争力、减轻税费负担、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等8个方面提出30条措施,重点针对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转型难、融资难、市场开拓难等问题,加大支持力度。

  《意见》明确“十百千”支持。 “十百千”的“十”,指给予十亿财力支持。从2019年起,省财政统筹新增10亿元设立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专精特新”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创业、企业家培训等,积极撬动社会资金投入。“十百千”的第一个“百”,指用好百亿基金,加快总规模200亿元的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基金落地,每年培育一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壮大一批在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居前3位的“排头兵”企业,打造一批在国内有重要影响力的“单打冠军”“行业小巨人”企业,省财政分别给予每户企业一次性奖补5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十百千”的第二个“百”,指设立规模100亿元以上的民营企业纾困救助基金,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增加产业龙头、就业大户、战略新兴行业等关键重点民营企业流动性,为有股权质押平仓风险的民营企业纾困。 “十百千”的第一个“千”,指明确到2020年,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对民营企业的贷款占新增公司类贷款的比例不低于50%,估算约增加贷款2000亿元,主要是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落实无还本续贷监管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中长期贷款比例,增加再贷款再贴现额度,抓好支小再贷款、小微企业金融债券、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相关政策落实。 “十百千”的第二个“千”,指力争到2020年,全省新型政银担业务新增额达到1000亿元。这是我省金融创新的亮点所在,主要是持续扩大融资担保规模,保持较低的担保费率,落实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等政策,把更多金融“活水”引向小微企业。此次,我省还提出,对在科创板等境内外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的民营企业,省级财政分阶段给予奖励200万元。 (记者 吴量亮、何珂) 来源: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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