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安徽国际徽商交流协会官网!

宏观经济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宏观经济

公安厅对警用车辆现场督察 92辆有31辆违规受罚
发布时间:2006年09月25日   阅读次数:610次  
近日,省公安厅督察处、交警总队会同合肥市公安局督察、交警部门,对警用车辆行车秩序进行了一次现场督察,共检查警用车辆92辆,其中有31辆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应处罚。

  9月15日上午8时许,督察人员分四路赶往十八岗公路收费站、206国道岗集收费站、312国道南岗收费站和机场高速公路道口收费站,对驾驶警车不系安全带,非执行紧急公务使用警灯、警报器以及套用、挪用警车号牌等违法行为进行现场督察。当天下午和晚上,督察人员又将合肥划为4个片区,重点对非执行公务在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和有禁停标志道路停放警用车辆的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合肥交警部门按照此次督察要求,将辖区所有路段、路口的“电子警察”全部开放,全程监控警用车辆驾驶人有无闯红灯、强行超车和逆向行驶等违规行为。

  现场督察期间,在检查的92辆警用车辆中,有31辆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违规行为,如:车内人员未系安全带、挪用号牌、未带驾驶证、行驶证未年审。

网页建议使用内核为 IE9及IE9 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技术支持:政维嘉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