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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决定:
刘剑同志任合肥滨湖科学城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邵开军同志任合肥滨湖科学城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陆阳同志任合肥滨湖科学城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部(安全生产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陈光义同志任市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丁云朋同志任市水务局副局长;
崇劲松同志任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局长职务;
余强同志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总工程师,因机构改革,其原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总工程师职务自然免除;
王芳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总会计师,因机构改革,其原任市农业委员会总会计师职务自然免除;
范平同志任市文化和旅游局总经济师,因机构改革,其原任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总经济师职务自然免除;
李春同志任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俊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杜和洲同志任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
刘洪良同志任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党工委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崔进军同志任市义城监狱副监狱长(试用期一年);
尹明同志任省巢湖管理局(省级巢湖总湖<河>长制办公室)督查考核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合肥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7日
来源: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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